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彭谦律师
所在城市:
湖南省-长沙市
执业证号:
1800200011556
执业事务所:
湖南海川律师事务所
地址:
长沙市韶山北路128号城市花园C座五楼
邮箱:
pengqianlawyer@163.com
咨询电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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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开车时跟一摩托车相撞,摩托车乘客受伤住院了,她是无过错方,小腿骨 折了,现在已在长沙住了二十多天院,用了三万元左右,医生说可以出院治 疗,但是她根本就不出院,谁说也不听,你不付钱她自已出钱住院,如果她这 样在医院里老住着用了一大笔钱,以后我们要打官司的话,是否无论她用了 多少我就得赔多少?如果打官司,我有没有胜算?因为她简直是耍无赖,怎么 说都不肯跟你了结,非得在医院住,一旦用了十多万,对于她这个小伤,那我 怎么赔偿得清?我该怎么办?
2008/8/25 0:00:00
如果医院的治疗已经终结,医院应责成其办理出院手续,如非治疗的 需要,伤者赖在医院,因此而支付的费用,应由伤者自负。你应与医 院及时联系,掌握证据。
回复者:律师
2008/8/26 0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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