彭律师:你好!我是湖南省土畜产进出口公司长沙羽毛厂的一名职工。
1999年由湖南省对外经济贸易学校毕业被分配在长沙羽毛厂,并于长沙羽
毛厂签订了劳动合同。
2000年我停薪留职了一年,2001年我要求上班,由于厂里效益不好没
有班上,一直处于待业。在这期间长沙羽毛没有付任何生活费补偿,直到
现在还没有买断工龄。
当时我没有住房,向厂里申请并安排了我的住房,现在已被才子佳苑
买下了长沙羽毛厂所有地皮,才子佳苑并没有通过我们同意现已把我住房
子的楼上及周围拆除,并用大钉子钉死了我们门
请问彭律师我可以向厂里安排住房吗?还有这几年以来的工资可以
补偿给我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