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!我是一位培训中心的老师,在公司里干了半年多,公司一直没有和
我们签订劳动合同,现在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我辞职了,但是这个公司负责
人不给我发放当月工资,原因是这个公司和外面有签合同,在别人的乐园
开设公司的特色课,我也是那里的一位授课老师,那里要求不能中途换老
师,还有就是他投资了一家亲子园,说是要我负责,现在我辞职了他不但
不给我发工资而且还要告我要求我赔偿他的损失,这中间我们没有签订任
何的负责合作之类的合同,请问我必须得给他赔偿吗?而且我辞职是有书
面的辞职信递交给 他的,他也是得知后让我办理工作交接的,我的离职
是正常的离职。